第A10版:洛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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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6日 星期
昨天,在今年首场《百姓问政》直播现场,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人表示——
洛浦公园河堤上的违法建筑将在半年内拆除
□记者 韩铁栓

核心提示

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昨天,我市今年首场《百姓问政》便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市城乡规划局。

从上午10时至11时30分,在90分钟的直播过程中,问政嘉宾和市民围绕“城市规划当科学”的主题,分别就体育场馆的拆迁重建、商住楼房的规划审批、公园内商业建筑合不合法,以及商家私自更改规划等问题,向市城乡规划局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问。

1 拆掉4年的门球场

何时重建?

问题:在我市西工体育场附近原来有几个门球场,后来为给新修的滨河北路“让路”,被拆除了。按照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相关规定,这几个门球场应当择地予以重建。然而如今4年过去了,这些门球场仍难见踪影。对此,市城乡规划局曾经出台过一份重建的规划意见,但为何没有落实?

姚军回应:这几个门球场,在西工区东、西下池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经予以落实。节目结束后,我们将和市体育局、西工区政府进行协商,争取尽快重建。

刘德胜补充:具体啥时能够重建,建几个,多大面积,我们将在协商后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

2 居民采光权被侵犯

如何维权?

问题:吉利区冶戍小区居民反映,他们入住该小区6年后,其所住楼房前面突然又矗立起几幢高楼,遮挡住了他们家的阳光。经实地测量,这几幢后建高楼和他们所住楼房的距离不足20米,低于我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最低标准。另外,这几幢高楼属于未批先建,曾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61万元的罚款。2013年,开发商在交纳罚款后,拿到了吉利区规划局补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然而,居民已被侵犯的采光权该如何保护?

崔玲回应:居民的采光权不容任何单位、任何人侵犯。我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之一规定,居民居所在大寒日的日照时间不能少于2个小时。吉利区规划局在补发有关证件前,如果未进行有关日照分析,补发证照的行为是不妥当的。这个小区居民的采光权如果能证实确被侵犯了,居民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3 洛浦公园河堤上的商业性建筑经过审批了吗?

问题:洛浦公园是我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是市民休闲健身的场所,但现在,在洛浦公园河堤上甚至河堤内,出现了一些和公园公益性质不太和谐的商业性建筑,如河洛戏园、亚龙湾和其他房地产项目、餐饮经营场所等。有的还沿河堤绵延几公里,且建有围墙,俨然把公共资源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领地。这些商业性建筑经过市规划部门的审批了吗?

许红露、刘德胜回应:2011年和2012年,为提升改造,有关部门对洛浦公园进行了亮化,并增加了一些像喝茶、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建筑体量过大、偏离公益性质等问题。去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卫星遥感技术,也发现了我市洛浦公园内有将公共绿地改作他用的现象,并将此列入全国督办案件。最近,我市已初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理了4名县级干部和8名科级干部。

对洛浦公园内的违法建筑,我们下一步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让其回归公益,二是拆除。其中,河堤上的违法建筑一律将在半年内拆除。目前,亚龙湾的局部设施已开始拆除。

4 擅自改变规划,没人能制止?

问题:瀍河回族区“居业美丽家二期”项目按照规划,是纯多层住宅小区,然而在建设过程中,该项目开发商却擅自更改规划,要把规划的6层楼房盖成30多层的高层建筑,这使先期入住的业主们感到非常不满(影响居民采光)。该小区居民多次向市规划局反映,但两幢高层建筑仍在一天天“长高”。

许红露回应:该项目在建的两幢高层不在之前审批过的范围内,是违法建筑。对此,我们已多次向开发商下发过停工通知,但开发商以在建楼房是拆迁安置房为由,拒不停工。现在,根据规划法有关规定,我们已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并转请瀍河回族区政府协调处理此事。

对这件事,我们前期不够重视,让违法建筑一天天“长高”了,我们有责任。接下来,我们将和瀍河回族区政府一起,按程序对之进行相应处理。

本场精彩语录

刘德胜:我相信民众的力量大于一切,他们是法律最好的维护者。在这个问题上(指在洛浦公园建违法建筑),我们有些部门没有站在人民利益上,或者没有完全站在人民利益上,是非常令人痛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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