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全国第五个“交通安全日”。昨日,《洛阳晚报》与市交警支队联合推出“市民最厌恶的交通陋习”问卷调查,有近千名网友参与。滥用远光灯,强行加塞儿,转弯、变道或停车时不提前打转向灯等行为被市民厌恶,得票明显较多。这些陋习不但影响了他人,也会让自己面临危险,如果您有就改了吧。
滥用远光灯:让对向驾驶员“瞬间失明”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可能被不少驾驶员低估,在我们生活中,这种情况很常见。
在夜间行车时,远光灯的确会为驾驶员提供更远、更亮的视野,但是会使对向驾驶员“瞬间失明”,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被远光灯照射的驾驶员往往会因为视线受阻而来不及采取应急措施,从而酿成交通事故。在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比例与滥用远光灯有关。
交警部门提醒:远光灯主要在没有路灯或者光线较暗的夜晚使用,但在夜间会车时,驾驶员一定要切换成近光灯,等会车完毕再开启远光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被给予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如果驾驶员在会车时发现对方没有及时切换灯光,可以闪动大灯提醒对方。
强行加塞儿、突然变道:造成城市交通拥堵
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路口直行红灯,多数车都自觉在直行道排队等候,个别车却沿没有车的左转道、右转道行驶,在直行绿灯亮起后,这些车又突然变道、加塞儿,挤进车队,导致后面的车不得不减速甚至停下。
据交警部门估算,在路口,一辆车强行变道加塞儿,就会让后面的车通行慢十几秒,容易在路口造成交通拥堵。此外,无论是在路口强行加塞儿,还是在行驶中不打转向灯,突然变道、转弯或者停车,都可能让后方正常行驶的车猝不及防,导致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驾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提前规划好线路,在进入分道线前提前进入相应车道,随意压线、变道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将被给予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此外,车在变道、转弯时应该符合标线指示,在停车、变道、转弯时,应至少提前三秒打转向灯,给后车留下足够的反应时间。
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将来会录入个人信用记录
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一直是我市交通整治的重点,这种行为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也给城市形象抹黑。为了促使更多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市交警部门在发现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后,除了依法严格处罚,还会登记违法者的身份信息,抄告其所在社区,并在将来录入个人信用记录。这样的信用污点,可能在将来影响违法者办理社保、车管等业务。
交警部门提醒: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陋习的消除,更依赖市民自身,希望市民能够增强安全出行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
向车窗外抛物:不文明、不安全
随手乱丢垃圾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从车窗向外丢垃圾、吐痰,让这种不文明行为有更大危害。被丢弃在机动车道上的垃圾让环卫工的工作更具危险性。此外,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向车窗外抛物,还可能影响后车行驶,有安全隐患。
从车窗向外丢垃圾的行为通常和在开车时抽烟、吃东西有关,这些行为也会妨碍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交警部门提醒:在开车时有抽烟、吃东西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被给予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此外,在开车时打电话,将被给予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家长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榜样
在问卷调查中,有六成以上的人承认,他们或他们的家人,都或多或少在孩子面前有过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让交通安全宣传深入校园,让孩子们从小培养遵守法规和保护自己安全的意识。孩子最好的老师就是家长,所以希望家长能够以身作则,自觉改掉交通陋习,给孩子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