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获悉,《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近日正式印发,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是规范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人员的登记行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该规范除了推出多项便民措施,还赋予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公证选择权。
北京市于2015年11月9日实现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全国首个在省域范围内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覆盖的省级单位。
该规范主要对登记权利种类、职责分工、基本原则及各环节办理业务的一般性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一项重要规定是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公证成为办理继承(受遗赠)申请人的可选项,由其自行选择是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