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政府网站日前公布了《张湾区人民法院高速喷墨打印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显示,张湾区人民法院“高速喷墨打印机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45.2万元(一台)。针对质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前日表示,此次采购的是一台大型高速喷墨打印机,比一般的打印机要贵,但不清楚该打印机的具体品牌型号。产品供货方十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称,激光设备打印出的文件一般两年后会褪色,这台机器打印出的能永久性保存。(12月8日 澎湃新闻)
公告一发布,有网友质疑:“高速喷墨打印机”一般市场价格为几千元至十几万元一台不等,你们45万多元买的是什么机器?昨天我也搜寻了各大电商的网站,发现别说“十几万元”了,上万元的都少见。
1200万元的新办公楼吊灯,4万元的办公用笔记本电脑,6000元的128M内存条,31万元的3棵绿化树……这些,都是近年来引起社会热议的天价政府采购奇闻。不识字的老太太到市场买菜,也知道讨价还价、货比三家,公家单位采购物品,竟然“只买贵的,不选对的”!
采购价格高得超出常识,只能有一种解释:花的那些钱不是自己的,是公家的。乱花家里的钱,会被斥为“败家子”,而要把“败家子”管起来,显然不能只靠媒体曝、舆论炒。政府采购要清清爽爽,不仅要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还要确保包括人大监督在内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