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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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5日 星期
交警部门计划选聘150名信息员,让他们摄录、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信息员有机会获得奖励

这150双移动“电子眼”
随时记录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石海涛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有效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计划选聘150名信息员,并为其驾驶的车辆配发行车记录仪,用于记录、提供交通违法信息。此外,交警部门还将筹建交通安全违法举报受理中心,对150名信息员上传的视频进行甄选,对查实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司机进行处罚。

这150名信息员将从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救护车司机、消防车司机、私家车司机和志愿者中产生。

在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实、处罚后,提供举报信息的信息员可获得奖金。举报违犯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每三例奖励100元;举报涉酒、涉牌证、涉校车、涉客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每例奖励200元至500元。交警部门将对奖励情况每周统计一次,向信息员通报情况,根据信息员选择的兑现方式(微信支付、电话费充值等),每月兑现一次奖励。此外,信息员也可以到交通安全违法举报受理中心领取奖励。

信息员人数和来源

●公交车司机50名,由公交企业推荐

●私家车司机50名,由交警部门推荐

●出租车司机20名,由运管部门推荐

●消防车司机10名,由消防部门推荐

●救护车司机10名,由卫生部门推荐

●其他志愿者10名,由交警部门推荐

这些信息员原则上只拍摄市辖区(含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信息员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对违法的全过程进行摄录,必要时还可以边摄录边口述所摄录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情形等有利于查实违法行为的信息,并在自交通违法信息采集之日起7日内,向交通安全违法举报受理中心或交警举报。

信息员可以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含醉酒驾驶)

●无证驾驶(含与准驾车型不符)

●客车超员

●挪用套用其他车辆号牌

●使用假牌假证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驾驶报废车或拼装车辆行驶

●机动车违犯通行规定行驶的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在有信号灯的路口不按规定行驶 ●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

●在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 ●不按车道行驶

●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违犯规定掉头

●不按指定路线学习驾驶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遇路口阻塞不依法等候 ●违犯禁令标志指示

●违犯禁止标线指示 ●通过人行横道不减速慢行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机动车载物撒漏

●驾车抛物 ●公交车违规行驶 ●公交车违规停靠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从事校车服务

绘制 宁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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