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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3日 星期

雾霾天里,饭馆开业顶风放鞭炮,罚!
事发洛浦西路一饭馆,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饭馆门前一地鞭炮纸屑


□记者 魏巍 通讯员 刘红玲 张波 文/图

前几天的严重雾霾刚刚被风吹散,就在21日,我市有家饭馆开业还在雾霾天里放鞭炮,被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抓个正着。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21日临近中午,车站派出所民警郝志国巡逻至洛浦西路时,看到一家饭馆门口两侧摆放着花篮,地上铺着鞭炮。意识到该饭馆开业要放鞭炮,他准备上前制止,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其他时间,无论是婚丧嫁娶,还是单位开门、封顶、举办开业庆典,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然而,郝志国还没来得及制止,店家已把鞭炮点燃,呛鼻的浓烟随即升空。郝志国的同事韩伟闻讯赶到现场,找到该店老板赵女士,告知她关于市区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对方不好意思地说放鞭炮只是为了显得喜庆,并不清楚相关规定。

“我们之前在机关、学校、社区及公共娱乐场所等显著位置均张贴有《致全市市民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就是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熟知度。”韩伟说,考虑到赵女士认错态度诚恳,他们对其批评教育后,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冬天出现雾霾天气的概率较高,韩伟呼吁店老板们选择更恰当的方式庆祝开业,不要再燃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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