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针对老年人的推销活动越来越多,老年人消费投诉也成为热点。近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最新一期消费预警,提醒老年朋友加强防范,不要被不法商家忽悠。
1 假借媒体“吸粉” 忽悠技巧升级
上月底,一家单位发布公告称,将组织100名老年人免费双飞游海南。公告显示该活动的主办单位为“洛阳市老龄产业发展基金会”,协办单位为“洛阳市报业集团、洛阳市广电总局”。而事实上我市只有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和洛阳广播电视台,而两家单位均表示并未参与此活动。
该事件在《洛阳晚报》记者和市消费者协会志愿者的努力下被曝光,不少市民称,这明显是在假借媒体“吸粉”嘛,忽悠的技巧又升级了。此事也引起了市消费者协会的注意,因此特别发布了此次预警。
2 推销全靠演技 其实都是套路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弱,成为一些不法商家欺骗的对象。整理相关投诉不难发现,不法分子多是组团忽悠,都有套路,市民不难识别。
●专家讲座、名医义诊、患者现身说法,忽悠老年消费者
用专家讲座、专家访谈、养生现场会等做幌子,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打消老年消费者的顾虑。更有甚者找“托儿”充当患者,变相宣传其销售的保健品,忽悠老年消费者。
●赠送商品、免费体验、免费抽奖、免费旅游
一些保健品推销者打着免费的幌子,对老年消费者施以小恩小惠,也会杜撰“国家某某协会”“专家委员会”等高大上的口号。还有一些打着免费旅游的幌子,将老年消费者集中起来,通过视频、讲座等进行“洗脑”,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价格高昂的保健品。
●嘘寒问暖,获得老年人的信任
个别保健品营销人员会从关怀角度入手,对老人们嘘寒问暖,关心老人的疾病,通过亲切的交流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后,适时推销保健品。特别是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极易中招陷入“亲情陷阱”。
●流动“作业”,推销成功就撤场
不良商家搞这类推销活动往往是租用临时场地,有的也会在影院、饭店或高档宾馆进行。在开始时送现金劵、返劵或免费送一些实用商品,让老年消费者感觉到实惠,最后再高价推销。由于老年消费者早已放松警惕,加上怕浪费手里的代金券或返券,往往就会用不菲的价格购买这些产品。不良商家推销成功后就撤场,进行流动“作业”。
3 不要贪图小利 要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根据忽悠老年人的常见套路,市消费者协会发出四大警示。
●警示一:注意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但不能治疗疾病。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用症或者主治功能、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包装必须标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
老年消费者不要误将保健食品当成药品来购买,而且最好从正规渠道选购保健食品。购买时要认清保健食品的标志和产品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每个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警示二:不要贪图小利、相信口头承诺
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应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要理性对待商家的促销活动,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讲座或产品推销,不贪图小便宜领取礼品、轻信免费旅游等宣传。对于上门推销的,老年消费者更不可草率相信其口头承诺。
●警示三: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品
不要轻信广告,购买保健品最好到信誉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商店购买。购买时,应仔细查看外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是否标注齐全,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服用。
●警示四:注意索要、妥善保管购货发票等相关凭证
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索要、妥善保管购货发票等相关凭证,认真核对消费凭证内容,检查消费凭证上记载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与实际是否相符,所盖公章字样是否与经营者名称一致。若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到市消协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