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与往年相比,从2016年度年报开始,企业报送信息将新增社保和统计事项。
此次年报公示工作共涉及我市各类市场主体35万多户。凡是在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要求报送其2016年度年报。
与往年相比,从2016年度年报开始,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信息时将增加以下内容:一是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等社保事项;二是主营业务活动、企业控股情况等统计事项。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不需要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进行年报公示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逾期不报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受限。2016年,我市有数百家企业因未按时进行年报公示而上了黑名单,影响了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