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洛阳·城事
  
本版新闻列表

 
数字报刊平台
  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2017年2月21日 星期
我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雷行动”,集中打击“老赖”,两级人民法院共执结案件千余起,发放执行款超亿元
“老赖”拒付工程款,拘留所里过春节
□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石笑飞 王博文

近日,市民姚某等11名申请人在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领到了约2.57万元的劳动报酬。今年1月17日至2月17日,在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展的打击“老赖”、集中执结涉民生案件的“春雷行动”中,1048起案件执行完结,10573.9万元执行款被送到了当事人手中。

1 拒不执行,“老赖”在拘留所里过春节

●案例一

元宵节那天,新安县的老韩在该县县城体育广场上滚动播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看到了儿子的名字。

老韩一下被惊呆了。原来,老韩的儿子韩某去年骑车撞到一个路人,被新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对方3600元,但他觉得这不是啥大事儿,自己在外打工执法人员找不到,便迟迟没有履行法院判决。

2月13日,老韩领着儿子到新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交了3600元执行款。在法官的教育下,韩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得知不履行判决义务,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老韩和儿子韩某非常后怕。

●案例二

因被拖欠工程款,孙某等5人将邢某告上了法庭。经过宜阳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约定于去年12月31日前结清工程款,但邢某迟迟没有兑现,孙某等5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今年1月25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将邢某拘传,双方协商无果,法院将邢某司法拘留,其在拘留所中度过了春节。

后来,邢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筹措款项。2月16日,孙某等5人在宜阳县人民法院领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工程款。

2 “春雷行动”中,我市发放执行款超亿元

在“春雷行动”中,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共执结案件1048起,发放执行款10573.9万元,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222起。在此次行动中,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共拘留356人,因拒执罪,65人获刑,迫于执行压力,“老赖”主动履行案件431起。

以后,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力度,在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墙、LED屏幕或车站、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公布“老赖”身份信息,对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决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3 有这些行为,或将构成拒执罪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决且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将被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下面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百姓呼声 ≡

≡ 洛阳社区热帖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

≡ 公益慈善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