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翻身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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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5日 星期
中共洛阳市纪委 洛阳市监察局
关于对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典型问题
问责追究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追究问责力度,以严厉问责助推环境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截至目前,共追究问责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人员167人,其中县处级24人,乡科级86人,乡科级以下57人;党政纪处分54人,诫勉谈话79人次,其他处理34人次。现将十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华能洛阳热电有限公司扬尘污染问题。市委、市政府环保督察组暗访督察发现,华能洛阳热电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评价报告要求做到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储灰场没有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致使大量粉煤灰露天堆放,扬尘污染问题严重。市环保局存在监管责任履行不力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市环保局局长杨晓阳诫勉谈话,给予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马水旺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市环保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二、宜阳县环境污染问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暗访发现,宜阳县环境污染主要问题是:(一)在数平方公里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污染问题极为突出;(二)数家企业烟囱排出蓝灰色烟尘,有的企业现场拿不出手续,有的企业无组织排放严重;(三)区域内道路施工建筑施工没有防尘措施,所有道路积土积尘深厚;(四)县城南侧山体千疮百孔,生态破坏严重。问题全省罕见、触目惊心。宜阳县政府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对污染防治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对环保工作抓得不紧、不细、不实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宜阳县政府县长张汉智诫勉谈话处理、副县长李晓波行政警告处分。宜阳县纪委监察局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三、洛龙区环境污染问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暗访发现,洛龙区环境污染主要问题是:(一)东环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大面积渣土倾倒点未覆盖,出入口积土深厚、扬尘严重;(二)高铁大道南侧区域多个堆料场、多处露天堆放未覆盖,厂区积尘厚;(三)龙门大道翠云东路建设项目,装载渣土车未采取任何防尘抑尘措施,现场扬尘污染严重;(四)古城快速路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扬尘污染严重;(五)龙门大道与关林路交叉口建设工地,大面积建筑垃圾未覆盖;(六)东霍屯村、西霍屯村拆迁工地,大面积垃圾、裸露黄土未覆盖;(七)白马寺镇张古洞公交站道路建设项目,大量拆迁垃圾未覆盖;(八)东环路与新北街交叉口煤厂,露天堆放覆盖不到位,厂区路面煤灰深厚。洛龙区政府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力,对基层履职情况督导不严,环保工作抓得不实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洛龙区政府区长刘德胜诫勉谈话处理、副区长秦学群行政警告处分。洛龙区纪委监察局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四、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暗访发现,建设工地环境污染主要问题是:古城快速路建设项目工地扬尘污染严重,310国道万众e家西侧道路未采取防尘措施,龙门大道皂角树一带建设项目扬尘严重、龙门大道与关林路交叉口建设工地大面积建筑垃圾未覆盖、科技园街道办事处东西霍屯村拆迁工地施工扬尘严重、白马寺镇道路施工扬尘严重等。市住建委不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直管工地的环保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应监管工地的环保工作督导不力,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工程施工中的环保工作指导检查不严、全天候全过程监管不实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市住建委主任董现章通报批评、副主任岳延峰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市住建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五、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暗访发现,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孟津、吉利段存在违规采砂、破坏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孟津县政府副县长赵涛、吉利区政府副区长张世蓉行政警告处分。豫西黄河河务局给予孟津河务局副局长王苏娟、吉利河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赵浴材行政警告处分。孟津县、吉利区纪委监察局分别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六、伊河河道违规采砂问题。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暗访发现,我市伊河河道内及两岸露天采砂场、煤场存在违规开采、堆放砂石,破坏生态环境、河道安全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市水务局副局长肖振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嵩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副县级)赵新安,伊川县政府副县长申伟民、王瑞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市砂石管理处负责人娄卫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孙金山,偃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颇,栾川县政府副县长杨栋梁诫勉谈话处理。栾川县、嵩县、伊川县、偃师市、洛龙区纪委监察局及伊滨区、龙门园区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室,分别对本辖区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共问责39人,其中科级25人,科级以下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13人次,其他处理方式20人次。

七、孟津县环境污染问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暗访发现,孟津县华山北路金顺路西南角洛阳空港国际现代服务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城关镇平乐西路建设项目存在黄土未覆盖、道路积土较多、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孟津县纪委监察局责令县住建局局长刘万挺、副局长王书店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县住建局安监站站长程元龙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城关镇人大主席陆继鹏诫勉谈话处理、镇综治办主任梁晓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麻屯镇副科级干部董建设诫勉谈话处理、科员张志忠行政警告处分。

八、西工区环境污染问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暗访发现,西工区红山街道凯瑞梧桐里南侧采石场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存在物料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道路积土严重问题。西工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洛阳工业园区建设局局长任秀祥诫勉谈话处理、科员刘桢行政警告处分。

九、瀍河区环境污染问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暗访发现,瀍河区井沟村鲁睿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瀍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瀍河乡乡长霍建立诫勉谈话处理、副乡长叶俊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区工信委主任王朝晖诫勉谈话处理、工业科科长张二标行政警告处分。

十、渣土车扬尘污染问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暗访发现,我市多条主干道存在大量渣土车行驶、渣土车覆盖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市交警支队给予洛龙大队大队长周明诫勉谈话处理、中队长田瑞昌行政警告处分。

对以上环境污染防治典型问题问责追究情况的通报曝光,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压奋进、攻坚克难、担当作为,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着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工作中存在的“虚”“浮”“假”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实、工作不实、监管不实方面的突出问题,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促过硬,以决战促决胜,以强力问责激发担当精神,以铁的纪律保障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实施。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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