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自今年起,对经教育部门批准开设机器人专业的高校、职业院校,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所学校每年100万元的办学补贴。对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企业获得国家及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由市财政按照1∶1比例跟进支持,最高支持1000万元。对经国家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河南省认定的智能制造工厂试点、智能制造车间试点,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李砺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