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记从洛龙区人民法院得知一件事儿:市民张强(化名)名下的一辆奔驰轿车被法院查封,但两年来,他拒不提供车辆所在位置。巧的是,执行干警外出时偶然发现了这辆轿车,并施计把车辆扣押。
近日,洛龙区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干警外出办案期间发现,停放在洛龙区关林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附近的一辆黑色奔驰轿车似曾相识,便急忙下车查看。“当时车上没人,我们把车牌号等信息发给同事进行确认,同事很快反馈,两年前,该车已被法院查封。”执行干警说,虽然确认了车辆身份信息,可还需找到司机才能扣押车辆。
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决定蹲点监视,并叫人来增援。几分钟后,增援的执行干警赶到现场,大家等候许久却仍不见有人来开车。
一名执行干警灵机一动,掏出手机拨打114查询挪车电话,想以此诱出司机。电话接通后,一名男子说很快就来挪车。当一男子准备开车门时,执行干警上前将其控制。
“经核实,这名男子并不是被执行人,他称该车是被执行人抵押给他的,他并不知该车已被法院查封。”执行干警说,他们依法出示查封手续后,该男子交出了车钥匙……
执行干警提醒,市民在购买车辆时,可到车管部门申请查询欲购买车辆的相关手续是否正常,一旦查询到车辆有被查封记录,应谨慎交易,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