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13日通过官网发布《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旨在积极发挥各级体育部门服务全民健身的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广场舞健身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主动作为,积极发挥各级体育部门服务全民健身的职能作用。具体要求分为四方面内容,包括“多措并举增加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供给”“严格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行为”“切实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广场舞健身活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其中,在“严格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行为”的内容中,通知明确强调向广场舞健身活动中出现的四类不良现象说“不”:
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
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
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
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