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人民网
14日晚,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11月12日下午4时许,沅江市第三中学高三某班学生罗某杰与班主任鲍某在学校发生争执,罗某杰用刀具刺伤鲍某致其死亡。11月13日,罗某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沅江市第三中学所在的黄茅洲镇离市区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12日上午,学校高三所有班级学生参加全市统一的学历水平考试。
原本在下午考试结束后,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该校会放几个小时假,允许学生们到校外活动,但1502班班主任鲍某把全体同学留了下来,让大家观看一段时长16分钟的励志视频,并要求每人写一篇500字的观后感才能离开。
临时增加的两项任务,让打算到镇上买东西的、16岁的小罗感到不满,还当场和几个同学表示了反对。老师离开后,他起身去厕所,并一直在走廊上逗留。在被班主任看见、叫到办公室前,他把放在教室窗台上准备带出去的水果刀揣进了兜里。
悲剧就在只有他们两人的办公室里发生了。
班主任批评的不仅是他当天不端正的态度,还有最近起伏较大的成绩。鲍老师让他报了号码。当打给小罗父亲的电话无人接听,鲍老师正准备拨通小罗母亲的电话时,站在其侧后方的小罗突然掏出水果刀,刺向了他……
“很后悔自己的行为,也非常对不起老师和他的家人。”目前,被警方控制的小罗情绪已经完全冷静。“觉得老师太严厉了。自己既为出校时间被挤占感到憋屈,更为通知家长的做法感到愤怒,以至于激动,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了。”他说。
在不少师生看来,47岁的鲍老师一直把小罗当自己儿子看待。小罗成绩经常保持在班级第一、年级前十的水平。正因为如此,鲍老师对他是既器重又严格,不仅常常找他谈心,还曾为他争取到一份名额很有限的奖学金。
这份关爱却被小罗当成了麻烦。“觉得鲍老师的要求有点儿过分。”小罗说,“我不觉得班主任对我多好,对他也不了解。”
■专家评议
西南政法大学特殊群体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袁林:不能将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简单归咎于社会外因。内因的重要性在于它在每个人身上的表现都不一样。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体察入微,尽量和受教育者成为朋友,去了解他们真实的想法,而非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角色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