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李宝华
昨日,市统计局发布我市前三季度城镇居民消费报告,居民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419元,同比增长9%。分类别看,八大项支出同比均有增加。
食品烟酒
洛阳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3572元,同比增长4.0%,占前三季度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8%
衣着
洛阳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1418元,占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6%。其中,人均衣裤类消费1140元,人均鞋类消费278元
居住
洛阳城镇居民居住消费人均2883元,同比增长2.7%,占前三季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17.6%
医疗保健
洛阳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支出1514元,同比增长14.8%。其中,医疗器具及药品消费人均560元,同比增长10.5%;医疗服务人均954元,同比增长17.5%
交通通信
洛阳市城镇居民交通通信支出2344元,同比增长13.4%。其中,人均交通费用支出1667元,同比增长9.1%;人均通讯支出677元,同比增长25.8%
生活用品及服务
洛阳城镇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2007元,增长33.1%
教育文娱
洛阳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111元,同比增长7.6%
其他用品和服务
洛阳城镇居民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570元,同比增长4.7%,其中,化妆品、美容美发消费支出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