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西安的孟先生坐出租车时,不慎把包落在车上,出租车司机多方寻找到他,在归还物品时,司机向他索要200元。孟先生认为,司机要钱的行为不可取,于是投诉,要求司机赔礼道歉、返还财物。
观点一
拾金索酬,让传统美德打了折扣
□瑾上花
拾得他人遗失物,花费了一定的时间、精力寻找失主,索取报酬,这看似合理,其实,是一种认知错误。
失物本就是失主的,拾金不昧不只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义务,“索酬”让传统美德打了折扣。
作为拾遗者,一旦有了“索酬”的心理,就会使得归还失物的行为变得有目的性,容易成为一场交易。拾到的物品越贵重,拾遗者就越渴望得到丰厚的报酬。也许刚开始,他只希望得到一点补偿,但随着“归还”过程的推进,拾遗者的付出不断增加,他的心理预期也在不断变大,到最后,往往会狮子大张口索要高额报酬。而且,如果拾金可以“索酬”,那么,失主给多少合适?这每个标准,难以把握,一旦处理不当,就容易变成“敲诈勒索”。
拾遗者主动“索酬”,丢掉了拾金不昧不图回报的传统精神美德,对“索酬”者妥协,不仅不利于拾金不昧精神的传承与发扬,还会让人心变得浮躁和功利。
对于拾金不昧而言,无论是拾遗者,还是失主,都能体会到一种精神的力量,也正是这样的力量,激励着更多人加入拾金不昧的队伍,而这些无法用金钱衡量,也比金钱更可贵。
观点二
降低“不昧”成本,拾金不昧的人才会更多
□月光寒
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因为双方观念上的差异和冲突,竟演变成了一场纠纷,这值得我们思考。
一直以来,“做好事不求回报”是一种大家都习以为常的“道德惯例”。但是,这个司机没有“如失主所愿”,遵循“惯例”,这让失主在心理上无法接受,于是选择投诉。
拾金不昧当然是一种传统美德,但是,寻找失主,也确实需要付出一些时间与精力等成本。比如这个出租车司机,为了找失主花了几天,耽误了生意。作为失主,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作为补偿。
我们需要更多类似于“做好事不留名”“做好事不求回报”的好人好事,也需要对拾金不昧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有利于拾金不昧精神的传承与发扬。
前几天,咱洛阳就发生了一件事,94岁的尚银聚捡到一个卡包后,委托交警找到失主——83岁的赵宗哲。为表示感谢,赵宗哲辗转打听到尚银聚的住处,送去一床新被罩。这让尚银聚忐忑不安,他执意要把被罩还回去。
对于拾金不昧者而言,“奖励”不重要,重要的是拾金不昧的精神被认可。对于失主来说,“失而复得”之后,除了感激感恩,也要给拾金不昧者一些理解,帮助拾金者把“不昧”的成本降下来,拾金不昧的人才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