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嘉仪 通讯员 苏晓光 王博文
交通违法吃了罚单,逾期不缴罚款有啥后果?除了每日递增的滞纳金和影响车辆年审,还会被法院找上门。
今年4月以来,市中院联合市交警支队,对拒缴交通违法罚款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交通违法罚款执行案件539件,结案459件,执行到位金额11.9万元。
洛宁人张某此前因违法停车,被洛宁县交警大队处罚200元。尽管他收到了洛宁县交警大队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和催告通知书,但仍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过了段时间,张某准备外出,突然发现自己无法购票、住宿,他一下子蒙了。原来,他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库,成了一名“老赖”。
这是咋回事?联系法院后,张某才知道这是迟迟不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解释下,张某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缴纳了罚款和滞纳金。
伊川县钟某也有同样的遭遇。去年3月,钟某因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被伊川县交警大队处罚200元。接到处罚决定书后,钟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也未按期缴纳罚款。于是,伊川县交警大队向伊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法院办案人员电话联系了钟某,但都被钟某无视。于是,办案人员利用财产查控系统冻结了钟某的银行账户存款。3天后,钟某发现存款被冻结,这才赶紧与办案人员取得联系,并立即缴纳了罚款和滞纳金。
交通违法罚单,为啥法院来催缴?
原来,今年4月,市中院联合市交警支队对拒不履行交通违法罚款的案件进行“铁腕”治理。针对已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道路交通违法,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60日)或提起行政诉讼(6个月),又不缴纳罚款的,交警部门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和《行政强制法》第53条、54条、55条等规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违法是事故的前奏,两部门联合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对于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大交通事故都有重要作用。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两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4月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交通违法罚款执行案件539件,结案459件,执行到位金额1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