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我市10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驾考新规实施以来我市的驾考情况。
10月,我市共有56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有2人,被终身禁驾;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有7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有42人;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有1人;因饮酒驾驶营运车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有1人;因驾驶报废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有3人。
从吊销原因上看,近八成跟喝酒有关;从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者的驾龄来看,有驾龄28年的老司机,也有驾龄仅4个月的新手。
在此,晚报还是用那句话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从10月1日至11月23日,我市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率为79.23%,科目二合格率为52.80%,科目三(路考)合格率为42.84%,安全文明考试合格率为78.53%,总体合格率较新规实施前下降了约10%。
市交警支队驾管所相关负责人说,合格率下降的原因并不是考试难度增加了,而是一些驾校未让学员进行针对性训练,不少学员对新规中的要求不够熟悉。随着驾校调整训练方式,各科目合格率正逐步上升,科目二单日合格率已稳定在50%至60%,科目三(路考)单日合格率也在55%左右浮动。
民警提醒
在科目三(路考)考试中,学员应注意以下失分点:
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2.在灯光操作考试中听到语音提示后,因不熟练未能及时操作等。
3.驾驶车辆在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时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
4.遇到公交车站、斑马线、学校区域时,因无语音提示没有及时减速。
5.靠边停车后,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
(记者体验科目三考试相关报道见21日晚报A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