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夏,蠢子来到大冰的小屋江南分舵。
起初不想留他,没见过如此木讷的人,试工时几乎不和人交流,只一味弹琴、唱歌。
歌很好,琴很棒,但兄弟你金口难开是怎么说?
小屋是个大家庭,天南海北的歌手聚到一起,重融洽重团结,最害怕心扉不肯敞开的……
他临走时的眼神挽救了这场失败的应聘,彼时他已站到屋外,拎着行李背着吉他,面朝着玻璃窗,一动不动往里看着,像个呆立在糖果店外的孩子。
乍一看没什么,仔细一看吓了一跳:那眼神热切到燃烧,却又平静到绝望。
他急需一份工作。那时,小蓝正在医院的密闭空间里躺着,除了各种仪器,里面只有一台电视和满眼的寂静。
骨髓移植之前需要大化疗,管你好细胞坏细胞,通通杀死,免疫力是0,要独自在无菌环境下封闭一个月。
大化疗副作用也大,一下子就把人压垮了,她坐在地上剧烈地吐,心想,晕过去吧,让我现在就晕过去吧……嘴上却强挤出笑,她笑着呕吐,吐的间隙隔着玻璃冲蠢子摆手:“你走啊!快点儿走啊!我现在丑啊!”
若那时我先知先觉,蠢子每月的工资,必须是要多发一些的!
可恨的是他如此木讷,关于身世关于爱人的病情,从不肯对任何人透露。每晚开工,除了唱歌就是唱歌,没人比他唱歌更卖命,你不叫停他完全不知道歇。
满满当当的屋子里,他闭着眼,旁若无人地唱着,全世界都与他无关。
那时,他的同学们都已领到毕业证了吧,拍完黑袍合影,集体雀跃着把方帽抛起,然后是最后的聚餐,各种杯盏交错深情告白抱头痛哭依依惜别,畅快淋漓地感受着人生的浓烈……
酒酣高歌时,会不会有人举目四望,终于发现少了他一个?
会有人忽然谈论起他吗?下一杯酒端起之前,他还会被人再提起吗?
如果没有那么多如果,他会不会是他们当中最惹人羡慕嫉妒的那一个。
人们是否会打趣起哄,不留情面地猛开他早婚的玩笑,围着小蓝,七嘴八舌地喊嫂子……
他应该会是同学里最早当爸爸的,知足而恬淡,小窝一间,孩子两个,天天电动车突突突地跑,后座上小蓝抱着一个,车筐里放着一个。
原本顺理成章的一切如今都是镜花水月。
…………
他揣着薪水,隔着玻璃窗站着。
里面的姑娘笑着哭,求他离开。
细胞重生得快,从头到脚的剧痛,止疼药早已不管用,昏死和醒来的间隙,她一声声地呻吟:把我腿砍了吧……
他揣着薪水,隔着玻璃窗站着:
会好的,小蓝。
小蓝,咱们不会分开。
这句话他做到了,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他垮了小蓝就完了,于是他扔掉了未来,背朝着世界逆行着。
念头只剩一个:小蓝活下去。
蠢子初来时的话少,很久之后我才理解:心力他都攒着,话都省着,全都留给小蓝。
卖命地唱歌,是他那时唯一的泄洪方式和挣钱途径。
闭嘴,是他最后的自尊。
曾几何时,在基础认知上,不离不弃这四个字是中国人婚恋价值观的基本常态。
古人不讲爱,只说怜惜,若干经典怜惜故事中有信有义、有一以贯之的不离不弃。
时穷节乃现的时代早已远去,生死与共的故事亦越来越罕见,在这个年代的爱情里,人们渐已不再趋同自我牺牲或献祭,而是趋向恰当地投入产出、理性地断舍离。这或许也是一种与时俱进吧。
没有对错只有真假,广义上来讲,任何价值认知的迭代都合理,包括爱情。
故而,没有必要惋惜矫情,或厚古薄今。
只是,我在一个刚刚大四结业的90后穷孩子身上,诧异地看到了一些东西:
一份过时的倾心怜惜。
一种古老的不离不弃。
那些古老的文化基因,原来依旧驻世,原来依旧传承,原来并不曾败北隐去。
亘古至今,她慈悲,总是示现在人性的关隘处,出现在命运的绝境里。
她偏心,总爱护持着那些最底层的普通人,教他们抵御世间风雨,帮他们直面命运无情,危难时她几乎是他们唯一的武器。
当我在一个90后穷孩子身上再度看到她的痕迹时,诧异之余,我明白这或许只是个例,但更知道这是古老的道统依旧存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