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先生:我是退伍军人,听说军人子女考高中时可加15分,我女儿能享受吗?
市教育局中招办:我省2017年规定,现役军人子女可申请照顾15分。申请时需提供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省教育厅日前要求,2018年我省中考加分项目将进一步“瘦身”,今年5月出台细则。据此推算,退伍军人子女今年在中招照顾对象范围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根据2017年政策,除现役军人子女外,还有两类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享降分优先录取政策:
●派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部队划定的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在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按照所报学校录取分数线10%的标准,降分优先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部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按照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以上两类政策中所说的降分录取是指考生报考某高中志愿时,在该高中统招分数线的基础上降分录取。
符合加分及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中考报名后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初中学校,学校收齐后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审验。通过审验的考生可在中招网上志愿填报时申请加分、降分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