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横贯我市城区的生态景观带,洛浦公园既是展示我市城市形象的亮丽名片,也是许多市民在家门前赏绿、休闲、健身的好去处。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从本月起,《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修订)》(简称《条例(修订)》)正式施行。
相比过去,该管理条例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变化?跟着记者一起来看看。
变化一 洛浦公园范围界定更清晰,南北多以道路为界,东西都有延伸
在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中,划定洛河上游西南环高速公路大桥以东至洛河下游二广高速公路大桥以西,为洛浦公园规划控制区。公园堤脚线向外50米为公园绝对控制区,50米至100米为公园相对控制区。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及道路建设,洛浦公园的‘轮廓’也越来越清晰。为便于市民更加清晰地了解洛浦公园的具体范围,在今年施行的《条例(修订)》中,不再以公园堤脚线向外多少米,来界定洛浦公园的南北范围,转而以道路来界定。”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赵保平介绍。
在《条例(修订)》中,洛浦公园的范围界定为:西起洛河上游宜阳界,东至偃师界,北至滨河北路、九都路东延、中州路东延,南至洛宜快速通道、滨河南路、国花园北侧、洛河东延控制南部绿地界为公园范围。
从新的洛浦公园范围中可以看出,洛浦公园西段,已从原来的洛河上游西南环高速公路大桥,延伸至宜阳,增加了约8.5公里;洛浦公园东段,也从原来的洛河下游二广高速公路大桥延伸至偃师,增加了约7.2公里。
变化二 将设界桩、公告牌,绿地“身份”一目了然
根据《条例(修订)》,今年起,将为洛浦公园设立界桩、公告牌,并公布监督电话。
● 界桩、公告牌有何作用?
■ 界桩
明确绿地与其他地块的边界。为让绿地的“轮廓”更加清晰,还将在绿地拐点、折点等处,设置标示点,并公布标示点的部分坐标点。换句话说,今后若您想知道一块绿地东南西北各个方向都到哪儿,看看界桩、标示点就能一目了然。
■ 公告牌
明确所在绿地的范围、大小、坐标以及禁止行为等,并公布监督电话。市民发现有破坏绿地等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 除了洛浦公园,还有哪些地方将设立界桩、公告牌?
赵保平说,为配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今后除了洛浦公园,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王城公园、牡丹公园、西苑公园、南关公园等综合型公园及市民家门前的小游园,都将设立界桩和公告牌。
第一批要先为规划、现状都为绿地的地块,设立界桩和公告牌;第二批,规划为绿地但现状不是绿地的地块,也要通过设立界桩、公告牌等,来明确土地属性、范围及地块大小。
变化三 今年起,在公园内烧烤最高罚2000元
对比之前,《条例(修订)》中,对于各种公园内禁止行为的处罚金额,也有所提高。
以在洛浦公园内烧烤为例,处罚金额从之前的50元以上200元以下,提高至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特别提醒爱在洛河滩上烧烤的人,以后可不敢“任性”了。
同时,损毁公园花草树木,损坏公园各类设施、设备,及圈占场地、擅自摆摊设点、张挂广告、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等行为,也将面临较高额度的处罚。
具体为:
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以及随地吐痰、便溺,将被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打骂吵闹、酗酒滋事,影响他人游园,将被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损毁花草树木,损坏各类设施、设备,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圈占场地、擅自摆摊设点、张挂广告、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点燃篝火、烧烤、宿营,焚烧落叶、荒草、垃圾,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汛期在两岸堤防之间行洪区域内逗留、玩耍,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园河道内漂流、游泳,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按照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