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立阁 通讯员 马立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环境攻坚办获悉,依据气象预报和环境监测,我市面临一次严重的空气污染过程。依据有关规定和上级管控要求,我市决定于1月12日0时至1月17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在这期间,工业企业要实施错峰生产管控。受工艺和安全运行的制约,应急启动前已经以较低负荷运行,无法满足再次减排要求的,以最低安全负荷运行。连续生产型企业,因技术无法落实减排要求的,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工艺减排、提标减排和停产减排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除发电机组外,本已停运的工业窑炉、燃煤锅炉禁止点火启炉。
未经审批的施工项目涉土作业一律停止。特许施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防尘措施,有关监督部门要派专人死盯死守。夜间(20:00至次日8:00)除地铁工程、热力工程外,其他项目一律停止涉土作业。
相关部门也将严格环境执法,环保、住建等部门,要依法查处落实管控措施不力的企业、工地;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不服管控、任性排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