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赵自强
核心提示
加入一个股票推荐QQ群,看到“群成员”称自己赚了成千上万元,心动了的熊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已经落入犯罪分子精心编织的网……
“犯罪分子为了行骗煞费苦心,买了500多个QQ号,在QQ群里一人分饰多角,引诱被害人上钩。”昨日,东关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上月,一起重大网络荐股诈骗案在瀍河区法院一审宣判,3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6个月、10年。
1 向股票推荐QQ群的“李老师”汇款8800元后,他被踢出群
去年12月15日,瀍河区法院对一起重大网络荐股诈骗案做出一审宣判。主犯李某甲、李某乙、余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6个月、10年,分别并处罚金10万元;同案的其他7名成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到4年的有期徒刑,分别被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得知宣判结果,市民熊先生感到很欣慰,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让更多人避免上当受骗。
此案要从2016年3月说起。当年3月23日,熊先生加入一个股票推荐QQ群,群里有一名“李老师”给大家荐股。
“李老师”在群里跟大家分享“用户捷报”,声称“做股票先知先觉吃肉,后知后觉喝汤,不知不觉付账,赚钱靠的是消息和效率”。有多名“群成员”在QQ群里发截图称,在股票分析师的提示操作下,赚了成千上万元。
看到群里讨论热烈,熊先生心动了。当年8月他分两次向“李老师”汇款8800元用于购买股票推荐服务,然而,他购买了“李老师”推荐的多只股票后均赔钱。熊先生遂联系“李老师”讨说法,对方却将他踢出群并拉黑。意识到被骗,熊先生于当年8月29日到东关派出所报案。
2 五个月内仅通过一次话的手机号码,帮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
“接到报警后,我们判断这是一起网络荐股诈骗案。”办案民警说,由于熊先生被踢出群,找不到那个股票推荐QQ群,警方侦办工作陷入被动。
警方根据熊先生提供的信息,查证发现“李老师”的QQ号码、银行卡和手机号码,使用的均不是其本人的身份信息。
民警判断,“李老师”背后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有着较强的反侦查能力。经过筛查,民警发现熊先生提供的手机号码与“李老师”的银行卡进行了捆绑,手机号码收到的信息均为银行流水。
“从表面上看,‘李老师’平时不使用这个手机号码打电话。”民警说,经过排查,他们发现该手机号码在五个月内仅进行过一次通话。这个与“李老师”通话的人身份信息一定非常重要。
经过侦查,民警发现通话者为一名女子。随后,民警从该女子身上打开突破口,摸清了“李老师”的真面目。“李老师”就是李某甲,居住地为郑州。
3 购买500多个QQ号,在QQ群里一人分饰多角“钓鱼”
2016年3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甲先后在郑州市多个小区以投资理财公司的名义,招聘李某乙、余某等人为公司财务总监,海某等人为公司股票分析师,原某为公司会计,史某、姜某等人为公司业务员。
之后,李某甲等人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多张银行卡,通过QQ群向股民发布虚假广告,宣称该公司是正规机构,有专业的股票分析师, 是专业的股票操盘机构,具备股票投资咨询资质,能帮股民赢利。
为了骗取股民信任,犯罪嫌疑人购买了500多个QQ号,创建群聊,在QQ群里一人分饰多角,发布客户在其帮助下买卖股票赢利的虚假消息,让股民通过银行汇款缴纳服务费,进行诈骗。
李某甲为业务员制定“话术”模板,诱导被害人购买每年16800元、28800元、43800元、69800元等不同档次的会员服务。事实上,业务员提供的荐股信息均是在互联网上搜集的,股民根据这些信息进行炒股,自然很难赢利。
目前,东关派出所已查清被害人148人,涉及全国26个省份的81个市,案值281万余元。2016年年底,李某甲、李某乙、史某、原某等犯罪嫌疑人被东关派出所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