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乐派出所民警致电本报记者:一女子把汽车停在别人家门口,导致这家人的电动车进不去家门,电动车停在门外后被盗,双方因此起争执。后经我们调解,该女子赔偿对方500元。
安乐派出所民警杨自豪说,19日10时许,他接到群众报警称,安乐镇东岗村正发生一起纠纷。他和同事到场后看到,一男一女正在争执。
咋回事儿?听完俩人的讲述,杨自豪明白过来。那名女子姓常,东岗村人;那名男子姓潘,在附近租住。头一天下午,常女士开车来娘家,因娘家大门口没地方停车,她见潘先生租住的房子锁着门,以为里面没住人,就把车停在了潘先生家门口。
当天23时许,潘先生的爱人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见常女士的车堵在自家门口,电动车进不去,于是她拨打114联系常女士挪车,但常女士的电话当时没电关机了。潘先生的爱人只好把电动车停在门外,给车上了一把锁。没想到次日早上,潘先生发现电动车上的锁被剪断扔在地上,电动车不见了。被偷的电动车是他两年前花3300元购买的。
潘先生认为自家电动车被盗和常女士停车的位置有关,要求对方赔偿,俩人因此起争执。“潘先生要求常女士赔偿1000元,而常女士只愿赔400元。”杨自豪说,经他和同事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常女士赔了500元,潘先生不再追究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