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张雅恒
● 职务:市公安局长春路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 荣誉:曾获“全省社区警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张雅恒今年52岁,从警33年,2012开始从事社区警务工作。工作中,他热心帮助群众,积极排查化解基层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创新社区民警的服务和管理模式,获得群众及领导的一致赞誉。
去年年底,市公安局开展“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张雅恒根据多年社区警务工作经验,总结出“七常工作法”,即“常找居民聊一聊、常到家中访一访、常到场所查一查、常到街坊走一走、常把警情讲一讲、常到小巷蹲一蹲、常在群里晒一晒”。“七常工作法”的推行,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不仅给民警的信息采集工作带来了便利,还为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他还制作了“社区防范警情信息表”,将辖区内商场、小区、旅馆、学校、企业、娱乐场所等划分成4个不同的治安防范等级,并以红、黄、蓝、绿4种颜色区分,方便同事尽快了解辖区治安乱点。
长春路派出所地处繁华闹市,人口密度大,商业场所多,还有两个规模较大的城中村,消防隐患较大。针对这一现状,张雅恒组织民警入户走访,挨家挨户发放消防宣传手册,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又在大型商场开展了10余场消防演练。在他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辖区内的世纪华阳小区被选为全省消防试点单位。
在“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中,张雅恒带领同事走访群众1.2万人,检查公共场所250余家,受理群众诉求120余起,案件回访100余起,发放各类宣传册2000余份,调解矛盾纠纷200起,成功打掉1个隐藏在城中村的涉赌场所,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7人,有力打击了社区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