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集中交办仪式上,记者获悉,截至2月23日,全市共接到有效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276件,已全部交办给有关城市区派出所、县(市)区公安局进一步核查。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我市警方于1月底正式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接到大量举报,经先期筛查、研判,确认了276件有效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2月27日,市公安局举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集中交办仪式,将这276件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向10个有关城市区派出所、县(市)区公安局一一交办,要求务必在一到两个月内全部核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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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12类重点对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公安机关瞄准12类重点对象严厉打击——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暴力讨债、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5.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套路贷”“校园贷”“裸贷肉偿”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目前,市公安局已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并开通互联网平台,进行24小时值守,对每一条线索举报都将严格登记、严格保密,建立核查反馈机制,确保“件件有落实”。您若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0379-110、63133482、63629080、17737738415
外网邮箱:lysshcebgs@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洛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扫黑办办公地址:洛阳市公安局6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