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1900—1928),字桂根,出生于父亲居官的湖北秭归,12岁时随全家回到家乡衡阳。
1917年春,夏明翰违背祖父意愿,怀着“工业救国”梦想,考入湖南省立第三甲种工业学校。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他和同学们走出校门,开展了抵制日货等一系列爱国运动。
1920年,夏明翰在长沙结识了毛泽东。1921年,经毛泽东、何叔衡介绍,夏明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4年,夏明翰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负责农委工作。1926年2月,他到武汉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任毛泽东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1927年7月,大革命失败后,他参与发动秋收起义。10月,湖南省委派他兼任平(江)浏(阳)特委书记,领导发动了平江农民暴动。
1928年1月,党组织决定调夏明翰到湖北省委担任领导工作。此时,女儿夏芸出生才两个月,夏明翰只能离妻别女独自前往武汉。临行前,他意识到此行凶多吉少,特意从街铺买来一颗红珠,赠予妻子郑家钧,并以诗明志:“我赠红珠如赠心,但愿君心似我心。善抚幼女继吾志,严峻考验不变心。”
1928年3月18日,由于叛徒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3月20日清晨被押送刑场。行刑之前,敌人问夏明翰还有什么话要说,他大声道:“有,给我拿纸笔来!”于是,他写下了那首传颂至今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年仅28岁的夏明翰壮烈牺牲后,谢觉哉等同志组织工人将夏明翰的遗体偷运出来,安葬在汉阳城外长江畔的鹦鹉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