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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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 星期

重申“十个严禁” 再敲“廉节”警钟
市纪委发通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双节”期间监督检查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薛浩平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日前,市纪委下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简称《通知》),重申“十个严禁”,并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秋、国庆关键时间节点,紧紧围绕“十个严禁”,加强监督检查。“十个严禁”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违规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珍稀药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精准整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哪个问题突出、哪个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紧盯哪个问题不放,就向哪个问题聚焦,用一个个查处的典型案例推动作风建设整体向好;要深入开展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和以“定制酒”为媒介搞不正之风等工作;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事实为根据,以纪法为准绳,分类处置、惩防并举,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政治监督,协助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防节日期间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工作部署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不摸高压线;要加强与党组织的沟通协作,开展讲家史、谈家训、立家规、正家风活动,营造健康、廉洁、和谐的社会环境。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坚持露头就打;要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途径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明察暗访,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对隐形变异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节日期间,市纪委将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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