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洛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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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6日 星期
市民询问企业职工亲属遗属补助标准是否提高,记者咨询得知——
企业职工亲属遗属补助政策未变
标准为每月300元

□记者 魏巍

■本期关注

近日,市民冯女士拨打本报热线66778866反映,她的父亲去世后,她的母亲作为亲属每月能领取一定金额的遗属补助,最近老人听说补助标准提高,从原来的每月300元涨至每月500元,想让记者帮忙咨询是否确有此事。

■所跑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

■跑腿经历

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有过一次相关政策的调整,但针对的是机关、事业单位亡故者的遗属,补助标准根据我市的低保水平进行调整。冯女士的父亲生前是新华书店离休职工,新华书店现在属于企业,不归他们管理,需咨询其他科室。

记者又来到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该科工作人员说,企业职工亲属的遗属补助标准目前暂未调整,依据的仍是2007年的政策。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户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遗属是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该工作人员说,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的遗属生活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自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起予以取消。也就是说,自2011年7月起,不再有遗属补助一说,在这之前享受该政策的不变。

■办事结果

记者向冯女士说明了相关政策,冯女士对记者表示感谢。“我会把相关政策转告给母亲。”冯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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