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召开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会,《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出炉。该方案明确,到2021年年底前,市区4227辆巡游出租汽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同时,该方案给出了更换时间节点、车型选择标准、车辆更换补贴和提前更换补偿办法、奖励企业办法等相关政策解释。
■ 时间节点
今年年底前,2022年年底前到经营期限的1298辆巡游出租汽车完成更换;
2021年年底前,其余2929辆巡游出租汽车完成更换。
■车辆更换补贴和提前更换补偿办法
车辆到经营期限后,出租车企业超过180天未更换新能源车辆投入运营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回运力指标。
● 车辆更换补贴标准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换的,每车给予6000元更换补贴;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更换的,每车给予5000元更换补贴。
● 车辆提前更换补偿标准
2020年到经营期限的,无提前更换补偿;
2021年到经营期限的,每车给予8400元补偿;
2022年到经营期限的,每车给予16800元补偿;
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对2022年年底前到经营期限的车辆给予提前更换补偿。
也就是说,2020年年底前,2022年年底前到经营期限的车辆,若更换可享受“更换补贴+提前更换补偿”。
比如,一辆2022年到经营期限的出租汽车,若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换,可拿到“16800元+6000元”;若在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更换,可拿到“16800元+5000元”。
● 温馨提示
本次车辆更换补贴及提前更换补偿为一次性补贴,补贴政策执行年限为2020年,2021年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专用号段、颜色和标识
● 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使用豫CD3××××专用号段;
● 已选定两种车辆品牌,车体颜色为车辆轮眉线以上为蓝色,轮眉线以下为钛泽银色,统一使用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标识;
● 其他车辆不得使用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体颜色和标识。
■其他方面
● 目前我市已启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调价程序,制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 我市正结合充电桩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加快中心城区充电桩建设;
● 各县(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参照此方案,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
● 网约车也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车型为工信部公布的国内一线品牌新能源车型,裸车单价须在巡游出租汽车的1.2倍以上,车身喷涂各网约车平台专用标识。除此之外,选用车辆品牌、享受补贴和补偿等不参照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