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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 星期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多措并举保生活、稳就业、促发展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切实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的作用,日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4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六稳”促“六保”,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保生活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在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社会稳定器”作用的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出台多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就业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纾解企业困难,确保特殊时期失业人员及时得到生活保障,起到了应对疫情、保障民生、兜牢底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

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具体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大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如有创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该政策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

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2020年度我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20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停发失业保险金: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

《通知》还对失业补助金发放方法进行调整: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统筹地区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统筹地区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统筹地区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

失业补助金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享受失业补助金的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但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前期应享受未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应一次性补发。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失业农民工可申领临时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起有参加失业保险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即《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中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参照参保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2月。

具体发放标准为:累计参保不足6个月的,发放1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满6个月不足1年的,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临时生活补助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

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通知》提出,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联动机制确定的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前期应享受未享受的应一次性补发。

《通知》还明确,原定2020年6月底到期的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年底。

多渠道畅通 网上可申领

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我市按照“畅通领、安全办”要求,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实行“一门、一窗”给予办理,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到保障。

参保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请务必到发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在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未能实现网上经办的,也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

(罗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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