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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

“老赖”受审“老赖”围观
审理一案震慑一片

偃师区人民法院让17名“老赖”旁听庭审,有俩人庭审后赶紧“清账”
拒执罪最高可判刑7年,当事人可自诉追究“老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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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申利超 杨凤轩 通讯员 郑宇辉

23日,偃师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一场特别的庭审:被告席上一名“老赖”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起诉,17名“老赖”旁听了庭审,昔日侥幸、逃避的心理防线被逐一击破……

1 17名“老赖”旁听“老赖”受审

23日早上6点,偃师区人民法院开展第16次集中执行行动,经过近4个小时工作,依法传唤带回17名失信被执行人,这些人此前经法院多次传唤,至今仍拒不履行执行义务。这次,法院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按流程对这些人执行询问,而是把这些人当成“特邀嘉宾”带进法庭,让其旁听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的庭审。

王某某一案要从2014年说起。当年10月,她以其经营的洛阳某公司(王某某任法人,王某某前夫薛某任股东)名义,由高某为担保人,向王某博借款50万元。因未及时清偿债务,2015年4月10日,偃师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洛阳某公司归还王某博借款本金50万元及违约金,王某某、薛某和高某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等人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博向偃师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高某银行存款387842元予以扣划,对剩余执行款,王某某等人却拒不履行。法院遂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至2020年1月31日。

2020年,受疫情影响,申请执行人未及时申请续封,该房产未予以续封。2020年4月13日,被执行人王某某、薛某将该房产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并将所得资金进行转移。

2021年11月,偃师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2 两名“老赖”庭审后当场履行执行义务

23日当天,偃师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悔罪,并已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全部案款,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当庭宣判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集中传唤你们到场旁听,是在敦促你们主动履行义务,也在告诫你们,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强制力,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董会民向旁听人员讲解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规定,并提醒他们积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在旁听席上,如坐针毡的17名失信被执行人一脸严肃,深切感受到拒执的法律后果……庭审结束后,有两人当场履行全部执行义务,有4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 拒执罪最高可判刑7年,当事人可自诉追究“老赖”责任

法官介绍,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执行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环节,法院判决、裁定能否按时执行,关乎司法权威。”偃师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惩各种拒执犯罪,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走的是公诉程序。另外,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同样可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法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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