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月4日电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定:大连交通大学教授吴光华主编的《汉英大辞典》对江苏科技大学外语系教授尹邦彦主编的《汉英常用熟语词典》形成侵权,尹邦彦获赔8万元,吴光华被判令停止相关侵权行为。
2006年11月,江苏科技大学外语系教授尹邦彦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称,大连交通大学教授吴光华主编的《汉英大辞典》涉嫌抄袭其先前的著作《汉英常用熟语词典》中的词目共计2198条,抄袭的义项(释义英译)约4000条、例证为181条,约12万字。尹邦彦向吴光华及辞典出版单位索赔50万元。
在前后4次开庭审理中,被告方辩称,辞典作为“汇编作品”,借鉴和借用别人的研究成果属于正常;《汉英大辞典》引用他人作品的义项属于“合理使用”。
镇江市中院经审理认定,辞典的词条本身(如格式化的成语、熟语等),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但词条的释义和例证是辞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精华所在,独创的释义和例证往往凝聚了作者的心血和智慧,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吴光华主编的《汉英大辞典》,擅自使用尹邦彦《汉英常用熟语词典》中的词条释义2200条、例证85条,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