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一个由网友自发组成的“反流氓软件联盟”在全国各地以“流氓软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为由对软件提供商、网站运营商提出了侵权诉讼,但屡遭败诉。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对上海首例“流氓软件”侵权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很棒公司被认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赔偿原告网民何先生经济损失人民币94元。这也是“反流氓软件联盟”在全国各地提起侵权诉讼以来获胜的第一案。
2006年9月4日开始,一群由全国各地“流氓软件受害者”所组成的网友联盟几乎以“每周一诉”的速度先后在北京、重庆、济南等地起诉了中搜、雅虎、易趣等软件厂商,但之前均因证据不足而以败诉告终。作为“联盟”成员,网友何先生于2006年9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
“明明是在下载QQ密码防盗专家特别版共享软件,却不知不觉地被强制下载安装了很棒富媒体广告软件,然后电脑就不断弹出广告窗口,删也删不掉。每当我上网时,‘小秘书’就会占用电脑CPU的使用率和内存空间,导致电脑运行速度缓慢。”说起自己的下载经历何先生很气愤。
何先生认为,“很棒小秘书”侵犯了他的知情权、选择权,也造成了他的财产损失,而且很棒公司通过“小秘书”软件整合的富媒体记录他的网卡物理地址,分析他的搜索行为和上网习惯,侵犯了他的隐私权。为此,他对“很棒小秘书”软件的厂商上海很棒信息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被告很棒公司立即停止制造和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传播“很棒小秘书”软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赔偿他的修复损失150元中的94元。法院一审判何先生胜诉,很棒公司不服上诉被法院驳回。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