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纪昌 刘成武)
今后到市驾管所考驾照,学员可以挑选考官了,学员代表还可作为监督员,对考官的服务态度和考试结果进行监督评议。这是市驾管所近日推出的便民措施。
据介绍,这次推出的便民措施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驾驶员科目二(场地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实行考官由考生随机抽取的方式,每组学员派一名代表随机抽取考官的警号;二是在科目二考试中,由过去的考官确定考试项目改为由学员代表抽取考题;三是在当日的学员中选出代表,组成考试监督员队伍,挂牌上岗,对考试过程、考官服务态度、考试纪律和考试评判结果实施监督。
市驾管所负责人说,此举旨在提升机动车驾驶员服务管理水平,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确保驾驶员考试公正透明,从制度上堵塞驾驶员考试的漏洞。
据悉,市驾管所还制定了4项驾驶员考试纪律:
一是考试透明,对驾驶员各科目考试成绩全部当场告知,其中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当场打印“准考技能凭证”;科目二桩考合格的,考试成绩当场录入;科目二场地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当场告知成绩和成绩当面签注。
二是实行每预约一次可以当场考试两次的新办法,即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不离场、不下车、不下机,当场进行第二次考试,避免二次考试时出现替考。
三是考官在工作时间,严禁随车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
四是严禁考官对学员大声呵斥、态度生硬、作风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