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管理二科科长徐军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有28.6万学生、儿童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儿童的年龄在出生28天至18岁之间。对于参保缴费的学生、儿童政府给予补助,学生、儿童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政府补助60元,家庭每年只需缴纳30元,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缴纳10元。
参保学生、儿童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300元、200元、150元,一个学年内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同时,不论几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