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起,消费者在买酒时,别忘了查看能证明酒类身份的“酒类流通随附单”。这是近日市商务局开始全面实施酒类流通管理的措施之一。
春节临近,酒类消费安全引起我市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为防止不法分子借机销售假冒伪劣酒,市商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近日开始全面实施酒类流通管理,以维护市民消费安全。从本月20日至3月31日,我市将全面启动酒类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所有酒类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均须到所在行政区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所谓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的含酒精饮料。酒类批发、零售经营者在进货时,应当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并索取酒类质量证明,验明产品质量。为进一步从源头上规范酒类市场,遏制市场上的假酒现象,市商务局重点支持大型专业酒类市场——洛阳市名酒中心,并要求高新区提高该市场准入门槛,入驻该中心的经营单位必须是国家大型知名酒类企业洛阳地区指定经销商。
从本月20日起,我市将全面启动“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使用工作。经营者在批发酒类时,须自觉填制“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而购进每批酒类时,采购方应索取加盖批发商印章的“随附单”。没有“随附单”,假酒将难以藏身,消费者通过查看“随附单”,可直接追溯酒类流通的源头,这意味着“随附单”将成为验明酒类正身的“身份证”。
(记者 孙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