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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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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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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一声令下——
部分城市瓶装液化气应声降价
广州、郑州、武汉每瓶降10元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宣布,近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严厉打击液化气乱涨价行为初见成效:全国部分城市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广州市液化气(14.5公斤装)零售价格普遍降为110元~113元/瓶,每瓶降价10元。石家庄市的价格由98元/瓶降为79元/瓶,每瓶降价19元。郑州市、武汉市液化气(14.5公斤装)零售价格由110元/瓶、108元/瓶分别降为100元/瓶、98元/瓶,每瓶降价10元。

  在华东地区,南昌市液化气(14公斤装)零售价格由1月8日的120元/瓶降为104元/瓶,每瓶降价16元。合肥市液化气(15公斤装)零售价格由112.5元/瓶降为105元/瓶,每瓶降价7.5元。南京市液化气(15公斤装)零售价格由102元/瓶降为98.7元/瓶,每瓶降价3.3元。济南市液化气(12.5公斤装)零售价格由92元/瓶降为89元/瓶,每瓶降价3元。

  发展改革委1月8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严厉打击液化气乱涨价行为,维护液化气市场价格秩序。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石油生产企业随后立即展开自查,纠正了擅自提高液化气出厂价格的做法。液化气工厂出厂价降低后,石油液化气经营企业也相应降低了石油液化气的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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