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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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网站公布的“2007年中国主持人商业收入排行榜”,让中国的“名嘴”们一夜之间成为路人皆知的“富翁”。在该排行榜前十名中,黄健翔以大约4000万元的年收入位居榜首,李湘以3080万元的商业收入排名第二,她曾经的“黄金搭档”何炅紧随其后,以约2070万元年收入位列第三,人见人爱的汪涵以1320万元名列第七,而古灵精怪的谢娜则不甘示弱地以830万元收尾。此外,杨澜、陈鲁豫等均榜上有名。
李湘的经纪人谭先生对该榜单从广告收入、商演收入、工资收入、其他收入四大板块来综合评估一名主持人总收入的这种方式并无异议。至于数字“精确”程度,他则三缄其口。
湖南卫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湘、何炅、汪涵、谢娜这四位主持人在台里工资其实并不高,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是靠广告代言和商业走场。“这四个人中,李湘和汪涵属于毕业分配落户湖南广电,李湘虽然转战北京发展,但她的档案关系还挂靠在湖南台,而何炅和谢娜都不算湖南台的正式主持人,他们与湖南台的合作方式都是按期算的合约式,即做一期节目领一期钱”。
这位内部人士透露,这四位主持人在湖南台的年薪都不超过20万元。在“接私活”方面,湖南卫视对主持人的尺度很宽。“我们台里对他们‘接私活’的态度是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只要你别耽误台里的工作,你外面愿意接多少就接多少”。
因此,李湘和何炅都是十几个品牌的形象代言人,而谢娜去年不仅接拍电影、电视剧,而且还主演舞台剧,乐此不疲,人气带动收益。至于品牌代言费,记者从圈内了解到,这四位“名嘴”的喊价下限都在80万元~90万元。此外,汪涵一场商演的出场费在12万元~15万元,其余几人则在8万元左右。
“四人中最能‘吸金’的是李湘。”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湘主持北京台两档娱乐节目的年薪是60万元。而她在湖南卫视的工资收入也不再以年薪计,而是和何炅、谢娜一样,按期领“红包”,每月3万元~8万元不等。
(本报综合中新网、新华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