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出台的《工资条例》,与工资增长不必然互为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工资条例》正在起草中。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牵头单位,与全国总工会10多个国家部委联合组建起立法小组,已经完成前期的立法调研,正在为草案的成形紧锣密鼓地做准备。
该条例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机制。
条例出台不意味涨工资
邱小平指出,大家认为的“条例即出台,工资可望涨”的说法,“可能有偏差、不准确”。
“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单靠某一部法规很难奏效。”邱小平表示,在中国已基本确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数是通过劳动市场建立双向劳动关系,企业对工资的分配多数通过市场完成,“中国不能再回到计划体制下,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不能再由政府搞‘一刀切’”。
针对大众“工资在涨,收入并不见涨”的感受,邱小平说:“我们一直在通过多种调控手段来增加职工的工资收入。”邱小平介绍,为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劳动保障部门曾督促各地要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是,从目前反馈的信息来看,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现有法律对各自的权责界定不够明确,这次出台的《工资条例》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形成工资协商共决制。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可望纳入立法
“如何调薪,CPI确实是应该考虑的因素。”邱小平说,有些企业多年不涨工资,有些地区虽然规定了最低工资,但是调节职工工资分配最终还要靠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条例》可望将这些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届时,很多企业可能因为这些制度的宏观调控,会“被迫”给员工加工资,但是具体到不同的企业,工资涨不涨、如何涨,还得因地制宜。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文跃然预计,中国的总体工资水平在未来12年里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根据他的测算,到2020年,我们的工资总额可能提高3倍~4倍。
为职工确立薪资议价通道
邱小平等参与草案起草的专家认为,即将出台的《工资条例》为职工确立薪资议价的通道比单纯地要求涨工资更重要。“实际起草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既要赋予职工在薪资面前的说话路径,还要考虑职工的说话能力”。
邱小平表示,这次由国家多部委联合起草的《工资条例》,会借鉴某些地区的先进做法。
至于《工资条例》何时出台,邱小平不置可否。但他解释说,原先《劳动合同法》本来是三审通过,结果四审才完成。所以,同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部法律,在超高的社会敏感和广泛的社会参与中,其出台时间“不好预测”。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