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家电下乡”工程从21日起在全省正式铺开。凡具有河南省农业户籍的人,均可享受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其购买试点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本报今日A2版报道)
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及消费能力显著增强,其购买家电的愿望也日趋强烈。“家电下乡”是继国家对农民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后,首次对农民在消费领域进行的直补。毋庸置疑,此举必将激发农民的家电消费热情,提升农民的购买力。“家电下乡”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市场。“家电下乡”工程,值得称颂,令人振奋。但是,如何让“家电下乡”工程真正惠及广大农民呢?
首先,“下乡”的家电要物美价廉,符合农民消费特点。农村消费者和城市消费者的消费特点、消费心理有显著区别。城市消费者一般习惯于时尚消费,追逐潮流。而农村消费者则主要考虑商品价格及是否实用。在保障产品基本功能的前提下,价格越便宜越好,操作越简单越好。这就需要家电厂商未雨绸缪,有针对性地研制出与农民的消费习惯、生活环境、文化水平相适应的家电,切不要因为是“下乡家电”便以次充好,或将淘汰的家电丢给农民。农村消费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企业一旦伤害了一个消费者,那失去的将可能是整个乡镇市场。为农民提供物美价廉的家电,需要家电生产厂家的自律,更需要工商、技术监督以及物价部门共同监管。
其次,售后服务要“下乡”。目前,大多数知名家电品牌,在县城没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特约维修机构,乡镇一级就更不用说了。城市居民的家电坏了,只需一个电话,立马就有售后人员上门服务。而农村呢?农民呢?面对偶染“小恙”的家电,只能无奈地发出“一声叹息”。售后服务在农村相对薄弱甚至缺失,是制约农民家电消费的主要因素。因此,只有建立和完善家电销售、维修、服务“一条龙”体系,才能解除农民购买家电的后顾之忧。
唯其如此,才能让农民买得放心,维修舒心,才能让“家电下乡”工程真正惠及广大农民,并成为家电产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张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