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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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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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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写在我市《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之际
  阅读提示:春节临近,为节日助兴,家家户户都少不了准备一定数量的酒,我市已进入酒类消费旺季。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为保证群众酒类消费安全,市商务局已开始全面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并重点支持高新区建设的专业酒类市场——洛阳市名酒中心,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酒类。

  酒类市场将迎来健康发展新契机

  喜欢喝酒的人最头疼的事,莫过于遭遇假酒,因为假酒将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假酒之所以能藏身于市场,很大程度是因为进货渠道的混乱、不规范,进货渠道的混乱直接造成酒类品质难以保证。春节临近,酒类消费安全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为杜绝不法分子借机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市商务局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第2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全面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保障酒类消费安全,我市酒类市场迎来了一次健康有序发展的新契机。

  《办法》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应当依法执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办法》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酒类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我市已于本月20日开始进行备案登记工作,市商务局提醒未办理备案登记的经营者,尽快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办法》规定,禁止批发、零售、储运以下商品:(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二)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四)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五)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酒类商品。

  商务主管部门可自行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可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违反《办法》有关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商品,处以2000元以下或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送相关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类商品将可追本溯源

  实行“随附单”制度,将使市场销售的酒类可追本溯源。这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伴随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随附单”内容应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数量、单位)等内容,并加盖经营者印章。

  全面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正紧张进行

  据了解,在市商务局、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目前全面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1月16日起,市商务局已陆续开展了各种集中宣传活动。

  1月20日至3月31日,我市全面启动备案登记工作,实现备案登记率达到80%以上。

  1月20日起,全面启动“随附单”发放使用工作。

  3月6日起,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办法》执行情况以及酒类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经营者,将依法予以警告,直至处罚。

  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市商务局要求各级商务部门要增强协作意识,主动协调法制、工商、质监、公安、财政、发展改革委、物价等部门,建立稳定、高效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共同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规范酒类流通渠道,重点支持洛阳市名酒中心

  我市酒类进货渠道较为多元,一定程度上为少数假酒混入市场提供了生存空间。针对此种情况,洛阳市商务局除了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落实“登记备案”和“流通随附单”制度之外,同时积极采取措施,从酒类流通源头入手,对源头进行统一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假酒。

  配合市商务局加强酒类流通管理,高新区近期启动了“放心酒工程”——建立洛阳名酒中心。市商务局将重点支持这一项目,并要求高新区提高该市场准入门槛——进入该中心的经营单位必须是国家知名酒类企业洛阳地区指定经销商,并需出具经酒类生产厂家授权的“洛阳地区总代理”等相关证明文件。同时,需出具经洛阳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签批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洛阳市名酒中心运作由市商务局负责监督,高新区在税收方面、行政收费方面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

  在房租方面,名酒中心对经营商户实行租金优惠,免收装修期三个月租金。根据签约期长短,最长可享受六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据了解,洛阳市名酒中心位于高新区河洛路与南苑路交会处(奥阳康城商铺)。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中心总建筑面积10000余平方米,最小商铺面积70平方米,可根据各商户需求组合。店铺实行统一风格装修,并提供大量广告位的宣传支持。目前洛阳市名酒中心联系电话65110738、62809899已开通。

  洛阳市名酒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名酒中心将全力配合商务局、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工作,充分发挥名酒中心的流通主渠道作用,从进货源头上遏制假酒,让假酒在市场上无处藏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让洛阳百姓从此喝上放心酒。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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