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喆) 昨日,市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今日起到国家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对我市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城市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蔬菜零售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据市发改委物价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对全市销售量较大,占有率较高和具有一定影响的批发零售企业批发零售的成品粮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鸡蛋、牛奶等物品,实行进销差率(即[售价-进价]/售价 )控制。批发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进销差率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最高进销差率市区(不含吉利区)暂定为:成品粮及其制品、面粉(特一粉、特二粉)、籼米、粳米、挂面不超过8%,方便面不超过10%;桶装色拉油、调和油不超过8%,葵花油、菜籽油、花生油不超过10%,散装大豆油、花生油等不超过5%;猪肉、牛羊肉不超过10%;鸡蛋不超过5%;牛奶不超过10%;民用瓶装液化气按现行作价办法执行。
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期间,我市对蔬菜价格实行“两放两管”:即放开批发,管住零售;放开低值菜(每500克零售价低于0.5元的蔬菜),管住高档菜。
在对批发环节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基础上,对城市区内超市和农贸市场上每500克零售价在0.5元以上的蔬菜的零售价格实行批零差率(即[零售价-批发价]/零售价)控制。根据进价不同,根茎类蔬菜(红白萝卜、蒜薹等)最高批零差率为30%~50%;叶子类蔬菜(白菜、菠菜等)最高批零差率为40%~65%;瓜果类蔬菜(青椒、冬瓜等)最高批零差率为35%~60%。农民进入农贸市场销售自产的蔬菜,其销售价格也不得突破当日按平均批发价核定的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