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 郭劲松
尊敬的单位领导:
你们好!
我准备追求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李湘。当我提出这一大胆理想时,请别笑话我。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天下没有办不到的事,只有想不到的事。我追她的原因有三:
一、据说她的收入很高,年收入3080万,相当于我单位几十年的总收入,如果追她到手,既解决了单位拖欠我工资的问题,而且我还保证拿出收入的百分之十回扣给单位(可以进行公证)。
二、单位如果获得我的回扣,不但可以立即发放拖欠了半年的几十名员工的工资,而且还可以为领导再换一台更好的轿车。
三、如果我娶到李湘,她完全可以免费为我单位做广告,生意不火都不行。一旦进入良性循环,大家有吃有喝,哪点不好?
我追她的可行性太多了,只列举如下一小部分:1.她是女人我是男人,异性相吸,不是同性恋,国家婚姻法允许。2.本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爱好文学,我想她也爱好吧,有共同语言。3.她叫李湘,可能是湖南人,我住长江头,她住长江尾,我与她同饮长江水,血脉相连。4.她讲湖南地方话,我用四川话回答,不用翻译。5.她喜欢吃辣子,不怕辣;我喜欢吃海椒,辣不怕,我们有共同的饮食爱好。6.她喜欢主持节目,我喜欢看节目,她是演员我是观众,她是俞伯牙我是钟子期,如果没有观众,我想她的事业就失去了意义。7.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民主国家,人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只要我不违反国家法律,可以正大光明地去追求她。8.即使她嫁人了也不要紧,现在是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我完全可以与他的老公公平竞争,以实力取胜。9.她并未公开申明终身只嫁一次,也从未表态绝不嫁给我。10.虽然我没有见过她主持的节目,也不知道她长啥样子,但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可以搜索出来。这世界本身就是个奇迹,而且每天都有奇迹出现,我去追李湘的意已决。我是自筹资金去追她,无需单位赞助,就是砸锅卖铁,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希望领导认真审查我的假条,答应我这一小小的要求,给我充足的时间,工资照发,保证60岁以前追她到手,否则,单位可以狠狠地惩罚我——强制性地办退休手续。
此致
敬礼
散打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