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1月28日电(记者 古文洪)
从今年起,河南省凡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已经调离或转任的要进行跟踪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进行纪律处分。
按照问责制的规定,对当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好的地方和企业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已经获得的综合性以及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并暂停对当地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和核准,实行“区域限批”。
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节能减排成效将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和年薪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