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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实施按病种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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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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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家 试点医院
下月起实施按病种付费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杨柳) 从去年12月20日起,我省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39家医院、100个病种,我市中心医院和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被纳入试点范围。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筹备,两家试点医院将于今年2月起相继实施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就是“一口价”

  据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介绍,按病种付费即“一口价”,是指患者从确诊入院,按照严格的临床治疗路径接受治疗,到康复出院的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比如子宫肌瘤的治疗“一口价”为4200元,单纯性阑尾炎的治疗“一口价”为2950元。

  据悉,此次省卫生厅划定了100个病种,作为按病种付费管理的试点病种,所涉及的100个单病种是一些诊断明确、治疗成熟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各单病种的“一口价”也是专家经过反复测算之后核定出台的。与以往的按项目收费相比,“一口价”可以让患者省下近两成的看病费用。

  医院根据自身情况选病种

  根据省有关部门的规定,各试点医院可根据自身诊疗条件,选择确定本院开展的病种,凡医院有能力开展的病种,均应实施按病种付费。

  河科大一附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将93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其中包括单纯性阑尾炎、冠心病等常见疾病。市中心医院对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目录正在加紧甄别之中,不日即将出台。

  同意“一口价”要先签协议

  市中心医院负责人介绍,是否“一口价”,选择权在患者。如果患者选择按病种付费,医院会先和患者沟通,介绍整个治疗过程,患者应填写专门的按病种付费登记表,签订相关协议,按照病种“一口价”收费标准交纳医疗费,然后接受治疗。这样有利于加强医患沟通,使优质服务更加细化。

  患者交了“一口价”费用,医院的服务质量是否会“缩水”?对此,河科大一附院医务科负责人说:“这100个单病种,专家制定了详细的诊疗路径,每种病都有明确的诊断标准、出院标准、质量标准和诊疗规范。如果医院不按这个标准来进行,患者到时间不能康复出院,那么医院的费用就可能超支,医院就赔本了。所以,这种收费方式将迫使医院设法提高自己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

  如果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并发症,医院要与患者进行沟通,经审批后,患者将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转而实行按项目付费。

  “一口价”也能报销

  以往医院实行按项目收费,需要向患者出具“一日清单”,实行按病种付费之后,医院对按病种付费的患者,无需再出具“一日清单”了。

  目前,我市正在推行全民医保,没有“一日清单”,是否会影响医疗费的报销?对此,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医保中心已在现有的医保报销程序中新增了“按病种付费”的管理服务项目,参保的患者凭出院结算发票,同样可以按照现有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市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也表示,参合农民在我市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就诊,依照按病种付费管理规定治疗时产生的费用,凭出院结算发票,可按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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