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正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公民建议书,建议我国公民死亡赔偿标准应该从40万元的限额提高到最低300万元。
“目前的死亡赔偿标准不仅缺乏人文关怀,而且非常不公平,以40万元人民币作为中国公民生命的最高限价,既不符合现实情况,也有悖于正常的伦理道德。”郝俊波在建议书中这样写道。
郝俊波说,近日发生的韩国冷库爆炸案,中国人均获赔195万元,而我国众多死于矿难的矿工拿到最高补偿不过20万元。“相比之下,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法律有点尴尬。”郝俊波说。
目前我国死亡赔偿金过低还导致另外一个匪夷所思的现象:一些交通肇事的司机甚至故意把已经被撞伤的行人轧死。“这其实是一个人在经过一番‘成本比较’之后作出的选择,因为司机选择‘撞死’所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少于‘撞伤’,正是因为赔偿法律中存在的缺陷,导致‘撞伤不如撞死’的事件在各地一再上演。”郝俊波认为,应该首先考虑在航空、矿业等高利润、高风险的行业提高公民死亡赔偿金额,人均最低赔偿标准不应低于300万元。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