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一自称“孙治国”的人通过本报短信平台向我们反映:他是洛阳新区某工地的一名技术员,在年终工程款结算时,发现建筑单位少给他们6万元,理由是没有完成工程量。经与建筑单位多次协商,双方同意重新对工程量进行测量。可就在测量的过程中,孙治国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男子的殴打,并致身上多处受伤。他想问:怎样才能讨要到自己的血汗钱?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月31日下午,记者和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的鲁辉律师在河科大二附院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孙治国。我们看到孙治国头部、面部以及胳膊等多处部位有伤。
了解相关情况后,鲁律师表示,孙治国在测量工程量过程中,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男子殴打,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构成了民事上的人身侵权。鲁律师建议他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
鲁律师同时表示:如果是欠薪纠纷,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孙治国是就工程款结算与对方发生纠纷,工程款结算不适用申请支付令。
(洛阳新闻网记者 崔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