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07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1477.05元。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最新调查显示,这一数据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7.0%,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1.0%。分析认为,支撑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要素主要是工薪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个体经营净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提供的信息,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反馈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上涨4.8%,其中我省全年上涨了5.4%,按涨幅由大到小排序居全国第9位。
涨幅大于河南的省区分别是:青海6.6%,贵州6.4%,广西6.1%,四川5.9%,云南5.9%,湖南5.6%,甘肃5.5%,新疆5.5%。北京和沿海地区涨幅普遍较小,其中北京2.4%,上海3.2%,广东3.7%,浙江4.2%,天津4.2%,江苏4.3%。与河南相邻的其他省涨幅分别是:山东4.4%,山西4.6%,河北4.7%,湖北4.8%,陕西5.1%,安徽5.3%。(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