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到了,部分商家为刺激人们消费,推出多种促销活动,“购物返现金”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当消费者购物后要求兑现促销承诺时,商家却找借口进行推托。
数日前,市民张女士路过中州中路一家服装店时,看到该店橱窗上有“在本店消费99元至399元可获返还10元至100元现金”的广告。随后,张女士在该店购买了两件单价150元的外套,共计消费300元,符合该店“消费满299元返70元现金”的规定。不料,当张女士付款时,店方却称“返现金活动是针对单件衣服的消费”,张女士所购外套单价是150元,只能按“99元返10元”的标准返还现金。
对店方的说法,张女士持有异议。随后,她拨打了本报民生热线,记者和西工区工商分局12315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该店。工商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店在活动说明中并没有明确“返现金活动是针对单件衣服的消费”,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经过调解,最终,店方同意返还陈女士70元现金。
据工商人员介绍,春节前后是消费者对促销商品投诉较集中的时段,主要包括:商家提供的促销赠品质量没有保证,或不履行“三包”规定;不法商家将一些过期变质食品用于促销;商家先提价后打折,或设置“购物返券”、“返金分解”等打折陷阱,损害消费者利益。其中,“返金分解”等手段尤其容易误导消费者:商家宣称“消费满××元”,就赠送相应等级的礼品、现金、购物券等,但是,当消费者购物达到相应金额时,商家却突然“变脸”,对促销活动“重新解释”,不按原定标准兑现促销承诺。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促销活动扎堆,您在购物时要理性、慎重,不要在“赠品”、“返券”的诱惑下买回不需要的商品。如果消费时出现纠纷,您可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
(天天3·15,天天为读者维权。如果您在消费时权益受到侵害,请拨打民生热线63232555。)
(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费斌茂)